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台菲的衝突


這是我在 5 11 日臉書上的留言:「我們的 Wish list: 1. 對家屬的賠償、撫慰。2. 刑事責任的追究。3. 國家對國家的道歉。4. 前案的限時清理。5. 台菲之間的漁權、執法線的談判,以預防未來類似事件的發生。我認為現在先把客觀事實弄清楚比較重要,急著反應會砸鍋。上談判桌前總是要收集足夠的籌碼才能在談判桌上一翻兩瞪眼,獲取最大利益。像現在做的彈孔分析就是朝對的方向走。另外像事件發生的原因、地點、經過,漁船後續移動路徑等,都是在主張要求前先弄清楚的。這件事有我方的證人,先要將我們認為的事實弄清楚。

原先台灣政府的要求只是道歉、賠償、引渡懲兇,幾日後才加入台菲漁業談判。對於道歉,並沒有清楚的要求,以致於單只是道歉一事就引發後來一連串的爭議,事情無法在起頭就取得可以進入談判桌的氣氛。

現在的四點要求也沒有要求去清理前案。台菲之間的漁業糾紛由來已久,積案如山。即使不真能解決這些陳年積案,至少有兩個重要的好處:一是影響國際視聽。台灣方的要求一定會被國際媒體報導。加入此項要求,表示積案如山,廣大興號不是獨立的事件,菲律賓是慣犯 (recidivist)。負責任的媒體編輯說不定還會加一條歷來事件的新聞小百科註解。如此一來,曲直自明。二是為未來的談判增加談判縱深。談判總是給與取 (give and take),多了前案的籌碼,才可能在談判桌上取得最大利益。

寫這段短文時,本來想順便想寫文宣戰的。沒想到到 17 日前台灣真的無所作為,17 日後台灣才驚覺在國際間輿論已隱然處於劣勢。作戰從來都是「六軍未發、糧草先行」的,文宣更是如此。從最古的書籍《尚書》中,征伐之前必有文告,像《湯誓》、《牧誓》都是在行動前先聲稱、取得正當性,駱賓王的《為徐敬業討武曌檄》更是其中的翹楚。連美國要出兵伊拉克都要栽贓伊拉克有毀滅性武器。何況我方在理,政府不應該不懂的這個道理的。

在我來看該發佈的文宣資料至少應該包括廣大興號的影片、照片,彈孔、彈道分析,廣大興號的 GPS 航線圖、廣大興號的行船記錄影片、雙方船艦的基本資料如噸位、材質、航速、武裝等、雙方的追逐路線、我方的事件調查報告、雙方船艦接觸時的模擬動畫、歷來菲律賓官方與海盜扣押我船隻的記錄及贖金、被羈押漁民所受非人道待遇的英文專訪等。將這些多媒體資料配合新聞稿送到各大通訊社及媒體,並且在網路上利用此新媒體的特性主動張貼,如在 YouTube張貼,在 Wikipedia 上編新詞條、在 Google 搜尋上買廣告等。如果這些措施在幾天前公佈,我相信菲律賓官員、發言人在記者會時在陳述他們的觀點時,必然會受到先看過台灣所提供資料記者的交叉質詢,譬如說:「要一艘小艇失去動力需要環船掃射嗎?」謊話不會講的這麼流暢自若。這些資料的搜集、製作、提供所需經費比起軍演甚少,但是收效會比那些所費不貲的制裁措施大很多。

至於台灣目前的種種制裁措施,我認為不易見效;至少提出制裁措施的江揆也認為如此他呼籲要有持久戰的準備。即使大如美國,制裁措施也需要多國配合才會見效。制裁措施是七傷拳,殺敵一千、自傷八百。與最鄰近國家長期處於緊張關係也是不明智的舉動。

我認為比較有幫助的措施是回歸這個爭議的本質—漁權爭議。台灣立即實施二百海浬經濟區全面的護漁及取締非法捕魚。立即的實施會有立即的回應,因為台灣的二百海浬經濟區涵蓋至呂宋島中部,菲律賓的漁船除了在其十二海浬的領海內捕魚外,別無去處。當然這樣的舉動也預期會有磨擦,譬如海巡署與對方公務船、漁船的對抗。但以我們的設備以及背後監測的海軍艦艇,我相信我們可以妥善處理磨擦狀況。即使受到質詢,最糟糕也不過是在重疊海域執法,跟菲律賓目前所聲稱的一樣。這樣將焦點限縮在爭議主題,比較不會有其它衍生的問題,但是可以讓對方馬上走上談判桌。

1 則留言:

  1. 比較有幫助的措施是回歸這個爭議的本質—漁權爭議。台灣立即實施二百海浬經濟區全面的護漁及取締非法捕魚。這個想法很好!!!
    另外個人認為
    「實力原則,台灣要展現台灣的意志,首先台灣的人民要團結!
    政府有政府的任務,人民有人民的任務,政府與人民互相合作!
    團結起來,這股力量才有實力在國際間爭取台灣人民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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