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台菲之爭:領海 (territorial waters) 與專屬經濟海域 (exclusive economic waters)


新聞中有事件發生時 VDR (Voyage Data Recorder;航行記錄器) [1] 仔細的經緯度:北緯 1950分到2010 分、東經12248分到12325 [2]。查看有經緯度的地圖,似乎是位於巴丹島的正下方 [3] 無疑的這一帶仍是台灣200海里 (1海里 = 1.852公里) 的經濟海域,但是以菲律賓宣稱的領海 [4] 來看,似乎也有落入菲律賓領海之中的可能;比例尺不夠大,無法斷言。惟列島國家的領海基線 (baseline) 的劃定,有許多的權宜選擇,以及一些排除或限制條款 [5],譬如不得阻斷他國的領海與經濟水域,或者陸地與海域面積的比例等。新聞發言的人是農委會漁業署署長,我相信他應該有足夠的知識與資源判定是否駛入菲律賓領海。這是經過仔細的調查後的公開發言,如果還有錯誤是不可原諒的失職。

如果菲律賓認定的領海與台灣的認定不一,這是將來談判的重點之一,這牽涉到主權。如果是重疊的經濟海域,則漁權如何劃分或合作,這是另外的一個議題。

菲律賓以一中原則拒絕向台灣道歉,似乎也預告著不想與台灣上談判桌。在這種狀況下,在台灣的經濟海域護漁並排除他國的非法經濟活動似乎是要先走過門的。

Reference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