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台灣企業籌資今不如昔

台灣的政府在過去的年頭做了兩件事:一是將員工股利分紅制度修正到實際上不可行,包括員工分紅計入費用以及員工股票分紅依市價課稅;另一個是修改《證券交易法》,提出私募的制度。

企業的發展的兩個核心支柱是人才與資金,政府的這兩項作為讓台灣企業的人才與資金被快速的腐蝕,不到廿年的時間,便一副急景凋年的樣子。

台灣的基本薪資低,現在沒有員工股利分紅,人才外流是自然的事。當初政府修正員工股利分紅制度基於兩個原因,一個是要與國際會計制度接軌,一個是賦稅公平的考量。與國際會計制度接軌的目的在於能夠吸引更多外資,但是外資在制度修正前就對台灣股市沒興趣了嗎?反倒是這幾年外資的 ADRGDRECB 都少了。至於賦稅公平,政府從來沒真想要過。員工股利分紅依市值課稅,一般有閒錢在股市進出的投資客股票股利反倒用面值課稅,這是什麼賦稅公平?現在政府因股市的資金動能不足,內資的稅賦比外資重,想取消股利的稅了。折騰了這麼多年,又要走回原點了。

私募是向特定專業人士或機構募款,不是像公開發行股票/債券面向一般大眾,所以條件相對寬鬆,但也比較容易藏污納垢。這本是企業應急的救命錢,但現在幾乎變成了籌資的主流。而私募的股票是一般老百姓沾不到手的,股票市場的動能自然會更衰弱些。


政府的制度變革讓台灣的人才、資金雙雙流出。這廿年恰好也是大陸急速崛起的年代,彼消我長。我以前不太看制度經濟學書的,認為那只是經濟學家的心智娛樂。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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