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涉外事物的名稱來看,也可以看出國勢。
漢唐以前,外人、外物稱胡。胡是自稱,沒有貶義。泱泱大國,河納百川。胡只是百川中的一支。看唐朝的文武官員就知道了,東至日、韓,西至粟特,無不網羅。晁衡(阿倍仲麻呂;日)、高仙芝(高句麗)、哥舒翰(西突厥)等都不是漢族,而且都身居要職。連反叛的安祿山(栗特人,昭武九姓中康之後人)、史思明(栗特人)也都是。
叫番的,大致是明朝之後,這與西方開始四處開疆辟土有關。西方去美洲大陸常回來植物新種,復又傳播至東方。現在食物以番起頭的,大致是那一波傳過來的。其中番薯對台灣的發展影響最大。明朝正經歷小冰河期,天候不佳,所以官方鼓勵種番薯,這是每畝產出最多澱粉的植物。
早期台灣平埔族的耕作只進展到刀耕火種的階段,水利不發達。一直到日據時代,還是旱田居多,番薯是最不講究生長條件的植物,對於餵養脊土上的人,居功厥偉。
但是對於外來的人、事、物冠以番字,也顯示了心態的轉變。自從鄭和第七次下西洋後,斷了與世界交通的念頭,這是落後的起始。
再論胡與番
胡與番都是對外來事物的指稱。食物前加胡字的大抵是張騫使西域從中亞、印度帶回的;而番則是南美洲的植物經歐洲、南亞一路傳過來的 [1] 。但是為什麼胡與番成了外來事物的形容詞,這其中有講究。
胡與番都不是現在認得的甲骨文中原有的字,雖然胡的歷史可遠溯至夏代。先說胡。胡的原義根據《說文解字》是「牛顄垂也。從肉古聲。」,就是牛頷下垂皮。後來引申至凡是獸類脖子下垂的肉。此一義並沒有太大的岐見。鬍鬚的鬍也是從此引申出來的,因為是從下頷長出來的。但是為什麼胡被用來指稱外來的事務呢?
匈奴是與華夏族一樣久遠的民族。《史記索隱》說葷粥 (音:熏育) 是「匈奴別名也。唐虞以上曰山戎,亦曰熏粥,夏曰淳維,殷曰鬼方,周曰玁狁 (音:險允),漢曰匈奴。」殷高宗就有伐鬼方的記載,《詩經》中也有幾個地方提到玁狁。這些都是華夏民族給匈奴的稱號,而且還夾雜者蔑視的意思,譬如鬼、奴、犬字旁等。但是「險允」、「熏育」、「匈」的音,大致是一貫的。
上面的都是漢人給匈奴的稱呼。匈奴人自稱什麼呢?《漢書》中說匈奴致書西漢:「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這也是天之驕子成語的來源) 顯然匈奴人自稱胡,且頗為得意,所以胡字應無輕蔑的意思。匈奴在時 (至四世紀中) ,胡是匈奴的專稱。但為什麼匈奴自稱胡?胡字的原意是牛頷下垂皮,與匈奴又有何干?根據劉學銚 [2] 的說法,在烏拉•阿爾泰語系 (Ural-Altaic Language Family) (包含土耳其語、亞塞拜然語、土庫曼耳、哈薩克語、吉爾吉斯語、烏玆別克語、維吾爾語、撒拉語、蒙古語、芬蘭語、愛沙尼亞語、匈牙利語。日本語及朝鮮語尚待討論。基本上是橫跨歐亞大陸高緯度區自烏拉山至阿爾泰山線延伸的語系。) 中,人的發音為 Hun。以英文來拼另一種語言的發音,當然已有部份的扭曲。以漢字來拼 Hun字,匈、葷粥、玁狁、胡,都捕捉了正確發音某部份的特徵。就像美國總統 Bush 的發音兩岸翻譯各異:台灣叫布希,大陸叫布什;台灣表現了嘶音,大陸表現了捲舌的一面。所以胡字是因為匈奴的自稱音譯,才會會被借用成外來事物的形容詞。既然是自稱,沒有貶抑的意思。
番字卻另有來頭,查字典時,番是在田字部首中,這是誤歸類。《說文解字》說「獸足謂之番。从釆;田,象其掌。釆,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番底下的田字是獸足形,卻不是田。注意釆字與采字不同,後者是甲骨文中就有的字,上頭是手,下邊是木,是以手取果於木,意思很清楚的。後來採字又多了一隻手,是畫蛇添足。釆字最早出現於《尚書》「釆章百姓」,但很不幸偽孔傳誤為平章百姓,這一錯就錯下去了,宋代的宰相叫平章知事,錯到最高點。
字典中整個釆字部只有四個字;釆、采、釉和釋。采和釉是誤歸類,其餘的都跟辨字義有關,其實番字也應歸於釆部首。番字既為獸足,罵人的意思再也明顯不過了。直至清朝,以小蹄子、浪蹄子罵年輕女孩子的仍然是常用的話。《紅樓夢》第五七回: 賈母一見了紫鵑,便眼內出火,駡道:「你這小蹄子,和他説了什麼?」漢奸也稱狗腿子。獸不如人,又為獸足,自然是等而下之。以貶抑詞來形容外來的事務,自然是大漢沙文主義的岐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