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 星期五

量子糾纏說明白

一位擅長丹青的朋友刻意在畫作上加了隻貓,我問道:「是薛丁格的貓?還是愛麗絲夢遊仙境的貓?是耶?非耶?立而望之,偏何其生死明晦未卜?」

 

她用另一幅畫回說她的貓是愛麗絲夢遊仙境的柴郡貓,覺得薛丁格的貓虐貓實在令人費解!

 

在我看,柴郡貓忽隱忽現是量子的機率特性,而薛丁格的貓是量子的疊加態(superposition),兩貓皆量子。但是薛丁格若在今日肯定不敢如此科普譬喻,將貓放在毒氣室中鐵要被動保人士狂虐的!這二貓現在已成量子玄幻在真實世界的吉祥物。

 

我過去做理論高能物理,量子場論 (quantum field theory) 是再基礎不過的工具-好似行灶下;對於更低階的量子力學 (quantum mechanics),總是不願再去教學相長一番。到了九年代初,跟我常合作的研究夥伴們開始涉入 Bell’s theorem 的話題,那是關於量子糾纏 (quantum entanglement) 現象的定理,是對於1935 年愛因斯坦提出EPR 佯謬的反證,那時候才驚覺自己對於量子現象的根本問題居然如此的無知!

 

2013 年起開始關注量子計算這個新興的議題(去翻閱近十年前臉書的貼文吧!),又陸陸續續的修補了很多背景,但是知識如果沒法子用平人的話講清楚,終究不是自己的。所以努力用白話把自己幾年前還說得不清不楚的量子糾纏現象試著重新說一遍。

 

但我必須先下個金鐘罩:我得假設朋友都唸過國中物理,偶而看看科普的書。如果連這也沒經歷過-唉,大羅金仙也難救!

 

https://www.digitimes.com.tw/col/article.asp?id=6555

2022年9月23日 星期五

全勤獎

 從兩歲半進幼稚園到當完兵這段沒有充分自由的日子,我就如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得過一些獎項。當時常見的獎項名目有品行、學業成績、運動、各項技能如畫畫、書法、演講等,甚或更具人性的安慰獎,有時就糊里糊塗的沾染了一、兩項-譬如我小學畢業不知就怎麼拿了個屠宰公會獎,那是從縣長獎、鎮長獎、議長獎、校長獎、家長會長獎等一長串排列下來還不知道要數多久才數得著的獎,獎品是一小盒雄獅水彩。從畢業典禮會場走快到家時,隔壁的大哥哥大概從老遠就看我拗著一張臭臉,跟我說:「說不定他們知道你會畫畫呀。」唉,多會撫慰人心!

 

這些林林總總的各類獎項長大後想想,對我一生影響最重大的竟是全勤獎,這也許是只有四、五年級生才知道的獎項,畢業典禮時頒發。

 

得這獎不難,每個求學階段總有幾十個乃至上百個人得獎。沒有獎品、獎狀,照例就是將得獎人名單唸一次就算表揚過了。得獎人的條件只是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也沒請過病假等假。公假例外,譬如出公差、參加比賽這還能算全勤。這個獎項由於不是與人分個高低,得獎也沒什麼可以傲人處。

 

我高二以前身體發育不算結實,得個感冒即使看了醫生三、四次,咳嗽還經常是越來越嚴重,經常一發不可收拾,漸成支氣管炎。醫生有時候不得已得打抗哮喘的藥才能暫時壓下咳嗽,但是三兩天後狀況還可能依舊復發,時而發燒那就更不用說了。即使在這樣的身體狀況下,還真是沒請過病假。

 

有一次起床時量體溫近39度,盤算了一會還是決定上學去。當時是這樣想的:若自己一個人留在租來的學生宿舍,有狀況反倒沒人呼應,不如去學校,還有人會照理。而且啊,有些老師上課像訟經,比在宿舍咳得翻來覆去的反倒容易入眠;又或許小學有讀過納爾遜一課的課文,早已銘刻入心。

 

這樣悠悠忽忽、不甚在意的一路唸書下來,到高中畢業典禮時全勤獎又唸到我的名字,才倏然想起我國小、初中、高中都拿全勤獎,串在一起這就是十二年了,心中有所思。

 

大學可沒全勤獎,該翹的課一堂課也沒少翹,只有當時大一必修的《三民主義》,我倒是一堂課也沒缺。《三民主義》這學科我素所不喜,大學聯考時我的分數連均標都沒達到-主義的內容是我認為學問不怎麼的人一家之言,居然得費我大好青春去誦習!而且大學教《三民主義》課的老師上課照例不正眼看學生,只在黑板前低頭往返踱方步,兀自用濃厚的鄉音喃喃自語五十分鐘便是一堂課。嘿,能上完這種課忒砥礪心智的!這是我在大學時自己設下的全勤獎,用來規律我大學散漫無紀的生活作息,我終是也挺過來了。

 

再之後,人就沒個拘束,笑罵也由人;居停處,合則留,不合則去。現在我比較在意的-譬如說-每天四十分鐘的跑步機上了沒?只要沒外出,我是全勤的。整治自己的慵懶怠惰,實在比較有趣、也有用多了。

2022年9月17日 星期六

官非 (二)

 民事官司打了三個官司,兩件仲裁、一件民事庭。

 

第一件仲裁是國內的,對造是公司的承包商之一。國內仲裁聽起來輕巧,但是雙方訴求的金額比馬特拉案還大。我本被授權有一定金額權限可以和解的,奈何對方所求甚奢,硬是要索钜額賠償,這案件最終還是衍生成兩個仲裁庭、兩個民事庭,而且每個民事庭最後都打足了三審。整個官司延宕了兩年多。仲裁案理論上 6~9 月內要審結,這案子卻足足長了 3 倍時間,與原來合約約定仲裁的宗旨-快速解決爭端-全然不相干了。

 

對方索賠的金額較大、我方索賠較少,而仲裁採取衡平原則,簡單、大概、約略的說,就是二一添作五。如果真的採這樣的原則,公司大概真得賠一大筆錢。

 

所聘的律師在訴狀準備時努力說明過錯在彼方較多、我方較少,可即便這樣,我方還是免不了支付一筆可觀的費用。我們這個小團隊只好自己來,檢視過所有的證據,以及相關的專業法律,訂下了合約自始無效的策略-合約若自始無效,何來索賠之說?而法務經理請來的民法權威耆宿也同意我們的看法,寫下了「虛偽意思表示,合約自始無效」的宗旨,一錘定音。之後的官司進行不過就是行禮如儀、打個過門。

 

最終兩個仲裁庭、兩個民事庭三審大獲全勝,所有的訴訟費、仲裁費自然是對造出。再加上巨額的律師費用,對造的公司不久就從商業版圖上完全消聲匿跡了。親愛的,我把對造變沒了!

 

這個仲裁學到的教訓是訴訟策略很重要。也有個副產品,仲裁官司打久了,閒著也是閒著,索性去考個仲裁人執照,從此也算與法律沾上了邊。

 

另外一個仲裁僅是公司經營權爭奪全面戰爭中的一環,只算是一個戰役吧!其它還有在股市、金融、媒體、公關、市場、專利侵權、假處分等多維度戰線。此次戰爭被列為臺灣年度第四大的經濟新聞,值得另外獨立篇章再敘。

 

這個仲裁的主旨是關於商務合約的違約與否,雙方當然都主張對方違約。既然是全面戰爭,一個戰役的得失往往又牽動其它戰役的局勢。譬如對方假處分之訴的意圖早被我方律師所洞悉,所以及早就申請了反向假處分-我方律師可是國內這法律手段的老祖宗!對造的主要幕僚多年後在機場與我偶遇,抱怨臺灣的司法不公,他們假處分老申請不到,很摧折他們其他戰役的士氣!我跟他講了真相,他啞然失笑。

 

雖然對方在多維戰線處處失利,然而依舊負隅頑抗。最後的一根稻草卻是我們的公關手段-一則在他們總部地區最重要媒體的負面新聞(詳見之前《桃色交易》一文),這則消息自然是我們的遠程洲際飛彈,專燒人家後院的。淨的效果古話叫做「斬將搴旗」,現在叫「斬首行動」,硬生生將他們主戰的主帥 CEO 給端掉了!繼任者沒理由去背負前任的包袱,自然就和解,終究沒進仲裁庭。

 

官司其實絕大部份是以和解終場。表面上和解沒有勝負,但是兩造其實各自心知肚明:和解條件是稱了你的意、還是順了我的心?不管你信不信,我們是心滿意足的收拾戰場了!

 

最大的一個官司的對造是龐然大物,管轄法庭在倫敦高等法院商業庭  (Commerce Chamber, High Court),其中牽涉的產品和適用法律英美法均非我們所長。合約呢,有標準範本,是這領域律師都看千百遍的,無懈可擊。也問了許多地方英美法律師,得到的答案都是一致的,我們沒有絲毫機會。

 

只好另尋破綻:英美法是習慣法,合約文字之外,人的言行也很重要。另外英美法還有 discovery 的程序,就是容許兩造就相關事務去另一方翻箱倒櫃。經過這個程序之後,天平就毫無懸念的偏向我們這一邊:合約的確是嚴絲合縫,但是他們的人犯了大錯!

 

就在想乘勝追擊之際,我的律師告訴了我一個專業圈流傳的故事:有家富可國的跨國公司在非洲簽約投資了一個礦,誰知換了一個總統後就不認帳了,這不用說大家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這家跨國公司衡量過經費後,決定支持叛軍把新任總統給換了,這樣最便宜:「富可敵國」可以做的事遠超過常人的想像。律師就是提醒我一句江湖話「光棍只打九九,不打加一」;或者文藝腔些,不要「身後有餘忘縮手」,才「眼前無路想回頭」。所以在和解談判中,我留了對方起碼的體面以絕後患,但是訴訟的結果自然是夠讓人歡天喜地了。

 

這幾個官司打下了,幫公司省的錢比我兼管的業務盈利還多得多。隨想起了電影《一代宗師》中宮二先生驕人的話:「宮家無敗績!」

 

也因此在面對前後期同學在法院打過照面的,見面都自覺有些靦腆,深怕匝過人家的飯碗。只是商業官司是公司事,無關個人意氣,也只是解決爭端的一種方法而已。所以與對造的律師偶遇,還是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的。

2022年9月16日 星期五

官非 (一)

有一陣子我很苦澀的向人宣稱我認得的律師比物理學家還多,這是實話,一點也不誇張。前後期同學從事律師行業的我幾乎認得周全。

 

跟律師一起工作倒不一定是訴訟,像是寫合約、策略談判,律師的專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但這些些事的得失不容易察覺,因此得失之鑑是路漫漫其修遠兮,短時間內不易見分曉,做的當時心理壓力自然會輕些。

 

民事、尤其是刑事訴訟,判決出來是一翻兩瞪眼,輸贏立見,因此管理訴訟時心頭要承受極大的壓力。刑事官司還可能會有自由刑伴隨,因此一般人怕極沾染訴訟,自古稱「官非」。也因為這個根深蒂固的觀念,亞洲的公司在訴訟這一件事上通常比較保守被動,往往只是防禦與反擊,鮮少用之於攻城掠地。

 

任職工商業期間,因緣際會,兼管公司的策略訴訟。公司雖然不小,但是由於一般觀念上以為官非,自然法務部門丁口單薄。雖然訴訟事件一般都會有外聘的律師事務所,但有些事涉內部事務,官司的事就必須由法務經理、我的助理和我三人親力為之,也因為如此,打官司真打出了心得。

 

在我任職期間,比較大的策略訴訟打了兩場與美國政府的官司、三場民事訴訟與仲裁。

 

ITC 的官司自然不是我們挑起的。美國的公司有些擅於以專利侵權、反傾銷、反壟斷來殺伐征戰。反傾銷通常是美國業者告一國外地區的同業惡意削價競爭。這個官司打來較篤定,公司沒有削價惡意競爭的意圖和事實,請的律師又是國內打反傾銷官司的權威-據我所知,他沒在任一場的半導體反傾銷官司吃過敗仗,這場和 ITC 的官司就一馬平川、輕騎絕塵的過關了。

 

再來是反壟斷案。在臺灣熟為人知的是面板案,但是其實還有DRAM 案。兩個案子密謀於約略相同的時間,只是案發時分有早晚之別,而前案對後案的發展實則影響甚大。反壟斷的對手是美國的司法部 (DOJ)。我幾乎沒聽過反壟斷官司打贏 DOJ 的例子。被告方被判有罪的話,除了公司的钜額罰鍰外,高階主管還有自由刑:在 DRAM 案中,最高關到業務副總,一個公司 4~6 人,刑期半年以下、4~6 個月,關在輕刑犯監獄,權且當為國犧牲,人生旅程休息後轉個彎;面板案則懲罰大幅加重,層級最高關到董事長,刑期一到數年不等,這是人生中極難承受的創傷。

 

DOJ 打官司完全沒有勝算,因為 DOJ 大致都先掌握了污點証人,所以有良心、有經驗的律師大概都會建議直接認罪,罰鍰較少、刑期也較輕。

 

DRAM 案起始時有其它公司的人來邀請參加全球產業控制產能的會議,我先不置可否。隨即請教了律師,但是問的問題是:「為什麼 OPEC 可以聯合減產,而我們不能?」其實我心裏已經打定主意不想也不能參與。律師俏皮的說:「因為OPEC 可以制裁美國、而美國可以制裁你!」這當然是因為國家主權的關係。隔天有個同業的總經理打電話來諮詢、参詳意見,我的看法是此事本就有法律風險;另外,我們的市場各自份額不大,參不參加無關成敗。穩坐釣魚台、坐享其成才是正理。再過一個星期左右有個記者打電話來問:「聽說業界在商議減產?」我心想來邀我的人怎地如此大意,將此等絕密事由洩與記者?禍事了!只能順勢藉記者的口自清,用 007 常用的俏皮話:Don’t even think about it. 據說後來 DOJ 調查此事時,這句見諸於公眾的話首先撇清了我公司的關係。

 

DRAM 的反壟斷案後來臺灣的廠商雖然有些被調查,但是最終都沒受到牽連,基本上都是由於公司對於遵守法律的自覺。案中由於有美國的廠商、熟悉美國法律,率先做活點證人得以脫身,其它國家我認得同業的業務副總均有所牽連,紛紛中箭落馬。

 

這件事的結局也影響後來面板案的發展。韓國廠商由於在 DRAM 案受創甚鉅,學到了教訓,在面板案中首先站出來做污點證人。此舉動臺灣有些人頗有微詞,名之為「抓耙仔」,我深不以為然,台灣公司的法遵都藏到哪裡去了?而且,如果在韓國廠商 DRAM 案受到教訓而沒有用之以在面板案上保護公司及員工,那是不智而且失職的。

 

這兩個官司學到的教訓是消彌官司於事發之前,如孫子兵法所言。無論如何,民不與官鬥,跟官方打這類的官司最多是不受重傷,不可能贏的。兼之這些官司有些是美國廠商容易用以征伐世界同業的工具,經營公司怎能不放在心坎上的第一格!

2022年9月7日 星期三

半導體產業人力資源危機與管理

 首先,就如衆所周知的,知識越是基礎,能持續使用的越久,所涵蓋的應用範圍也較廣。學習較基礎的課程,並且能持續的自我學習、掌握基本研發能力,學生的生涯選擇越寬廣,在學校所習得知識也越不容易過時。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高等院校不是單一產、企業的人力資源輸送帶!

對企業來講,雖然受更專業訓練的學生到企業入手的時間會縮短,但是高科技產業的本質就是技術恆常快速的變化。學校教的素材,如果沒有基礎課程的支撐,很快就會過時的。反倒是學習過比較多的基礎課程,更容易學習新的、開發中的知識。企業接納專業過於特化的員工,其實對於企業長期的發展也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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